贝斯纳尔格林区,“公爵夫人”酒馆内。
第二天晚上,汤姆成了酒馆里的明星。
他没有去吹嘘自己,而是直接将那本《血字的研究》拍在了粘腻的橡木桌上。
昨晚的兴奋劲还没过去,他急需找人分享。
“都别聊那匹瘸了腿的马了,”
他对围坐在一起的工友们说,“我给你们讲个真正的故事。”
起初,没人在意。但当汤姆讲到福尔摩斯如何仅凭一眼,就道破华生的过往时,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。当他讲到墙上那血红的“RACHE”时,连邻桌的人都端着啤酒凑了过来。
汤姆讲得口干舌燥,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复述出福尔摩斯那精妙推理的万分之一。
“不行,我说不明白,”
他懊恼地一拍桌子,“你们得自己看!那种感觉……就像有人在你脑子里点了一盏灯!”
他的朋友,满脸络腮胡的壮汉比尔,第一个抢过了书,翻了起来。另一个瘦高个,名叫查理的,也凑过来看。很快,这本书就在这群识字不算多的工人手里,被翻来覆去地传递着。
紧接着,争论声越来越大。
“肯定是那个秘书,约瑟夫·斯坦格森,”
比尔的逻辑简单直接,他指着书里的段落,“福尔摩斯不都说了吗?当时只有他和另一个死者在场,不是他还有谁?”
“你这脑子,就跟船坞里的铁坨一样,”
查理嗤之以鼻,他显然更喜欢阴谋论,“你没看到书里怎么写的?警察格雷格森的行为多可疑!我猜他是被凶手收买了,故意在那儿误导福尔摩斯!”
“你们都错了!”
汤姆,作为第一个读完的人,感觉自己的地位都高了一等。他清了清嗓子,模仿着福尔摩斯的腔调,慢条斯理地说道:“你们只看到了表面。你们注意到烟灰的细节了吗?福尔摩斯先生说了,‘一个人,可以通过烟灰的颜色和形状,辨认出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草’。这才是关键!找到那个抽荷兰雪茄的人,就找到了凶手!”
“烟灰?”
比尔和查理都愣住了,他们看书时,完全忽略了这个在他们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。
他们的争论,让整个酒馆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这本书,为他们单调乏味的生活,提供了一种全新的、高级的娱乐方式。他们不再是出卖体力的工人,而是一个个唇枪舌战的“大侦探”。
当比尔从书里发现了那张“歇洛克·福尔摩斯挑战券”时,气氛达到了最高潮。
“嘿!看看这个!”
他大声念着上面的字,“回答问题,答对或分析最精彩的读者,有机会得到作者签名……赠书!”
“签名赠书!”
这个词,对他们来说,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。
一个真正的作家,会给他们签名?
“我们得把答案寄出去!”
查理激动地说,“可是……我们谁对谁错?”
他们争执不下,最后,酒馆老板,一个精明的中年人,笑着提议:“不如,你们合伙再买几本。每个人都回家仔細看看,明天晚上,我们就在这儿,投票决定,最后,把答案写在这张券上!”
这个提议得到了一致的赞同。当天晚上,附近那家杂货铺里仅剩的四本《血字的研究》,被一扫而空。
……
苏格兰场,某个警局分部的食堂内。
一位年轻的警员,趁着午餐的间隙,正偷偷地翻阅着那本红皮书。他看得非常入神,连长官走到他身后都没有发觉。
“琼斯警官,”一个带着浓重口音的沙哑声音响起,“上班时间,看这种不入流的闲书,是不是太悠闲了点?”
琼斯吓得手一抖,书差点掉进盘子里的肉汤里。他慌忙地站起来,敬礼道:“下午好,戴维斯警长!”
戴维斯警长,一个快五十岁的老警察,脸上的皱纹像伦敦的地图一样复杂。他用那双看过太多尸体和罪犯的、毫无波澜的眼睛,瞥了一眼书的封面,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。
“《血字的研究》?哼,就是那个在报纸上吹牛的玩意儿。我告诉你,小子,真正的探案,靠的是用鞋底去丈量每一条肮脏的街道,用耳朵去听每一个骗子的谎言。它靠的是这个,”
戴维斯用粗壮的手指,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,“经验和直觉!而不是坐在沙发里,闻闻烟灰就能解决的。”
“可是,长官,”年轻的琼斯鼓起勇气,小声辩解道,“我觉得……书里有些方法很有启发性。比如,他通过观察华生医生手上的一块旧伤疤,就推断出他持枪的习惯和惯用手……这对于我们判断嫌疑人,很有帮助。”
“胡说八道!”
戴维斯警长粗暴地打断了他,“那是小说!是编出来的!有那功夫,不如多去街上巡逻两圈,看看能不能抓到上周那个偷面包的小偷!记住,我们是警察,不是在舞台上变戏法的!”
警长背着手走开了。
琼斯有些沮丧地坐下,却发现邻桌的几位同事,都在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他。坐在他对面的一位老警员,不动声色地,用叉子将自己盘子里的一块牛肉,推到了琼斯的盘子里,然后对他悄悄地眨了眨眼,嘴型无声地说了两个字:“说得好。”
琼斯愣了一下,随即明白了过来。偷偷读这本书的,绝不止他一个。
……
弗雷德里克·米勒,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初级文员。他的工作,就是每天将成堆的法律文件,按照字母顺序归档,枯燥得如同西西弗斯推石头。他的梦想,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,但高昂的学费让他望而却步。
下班后,他居住的这间小小的寄宿公寓,就是他的全部世界。公寓里还住着几位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:一位在医院实习的医学生,一位小学代课老师,还有一位在布料店当店员的姑娘。
这天晚上,公寓公共休息室里的气氛,与往常有些不同。没有人在打牌,也没人在抱怨自己刻薄的上司。那位名叫亚伯的医学生,正捧着一本红皮书,神情专注地朗读着。
弗雷德里克好奇地凑了过去。
“……‘从一滴水里,一个有逻辑的人,就能推断出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存在,即使他两者都没见过。’”
亚伯抬起头,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,“各位,你们听听这段话!这简直就是我们解剖学教授的翻版!通过一块小小的腓骨,推断出整个人体的身高和年龄!”
“这是什么书?”弗雷德里克问。
“《血字的研究》。”代课老师回答道,他显然已经读过了,“一本侦探小说,但又完全不是你以前看过的那些。它……它像一本科学教科书。”
“没错!”
亚伯激动地接话,“你们看这里,关于毒药的部分。作者明确地区分了不同毒药的致死机理,而不是像其他小说里那样,含糊地写一句‘他喝下毒药,倒地身亡’。这说明作者至少具备相当的医学常识!这太严谨了!”
在布料店当店员的安妮小姐,则对书中的另一个细节更感兴趣。她有些羞涩地说:“我喜欢那位福尔摩斯先生,仅仅通过观察泥点,就能判断出一个人去过伦敦的哪个区域。他说,‘伦敦每个地方的泥土,都有它独特的颜色和质地’。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店里的布料,不同的产地,纤维的捻度和染色工艺也完全不同。这……这是一种专业的眼光。”
弗雷德里克被他们的讨论深深吸引了。他借过书,翻了起来。作为一名与法律条文打交道的文员,他立刻被书中那种严丝合缝的逻辑链条所折服。
福尔摩斯所使用的,那种从细节中提取信息,构建证据链,最终得出唯一结论的思维方式,不正是他梦寐以求的、一名顶尖律师所应具备的能力吗?
“这本书……”
弗雷德里克喃喃自语,他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,“它不是在讲一个案子,它是在教人如何思考!”
这个夜晚,这间小小的寄宿公寓里,没有人再抱怨生活的乏味。他们四个人,一个文员,一个医学生,一个老师,一个店员,都从这本书中,找到了与自己专业领域相通的、那种对于“知识”和“逻辑”的纯粹乐趣和尊重。
第二天,弗雷德里克用自己省下来的午餐钱,买了一本属于自己的《血字的研究》。
……
类似的场景,开始在伦敦东区的各个角落上演。
书本身,成了新的社交话题。
在沃德·洛克出版社的办公室里,爱德华·斯托达特看着发行部送来的最新报告。西区那些大书店的销量,依旧是零星的个位数。但来自东区、南岸那些报亭和杂货铺的订单,却像雨后春笋一样,每天都在稳定地增加。
他还收到了第一批邮寄回来的歇洛克·福尔摩斯挑战券”,上面的字迹大多歪歪扭扭,甚至还有拼写错误,但那份热情,却透过纸张,扑面而来。
斯托达特知道,他们可能真的要成功了。